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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污水來源及工藝
閱讀:1187 發布時間:2021-4-8醫療機構污水指醫療機構門診、病房、手術室、各類檢驗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間等處排出的診療、生活及糞便污水。當醫療機構其他污水與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時一律視為醫療機構污水。
醫院污水的來源及危害:
醫院污水來源及成分復雜,含有的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特征,不經有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環境。
醫院污水處理工藝:
醫院污水處理所用工藝必須確保處理出水達標,主要采用的三種工藝包括: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簡易生化處理。
工藝選擇原則:
1.傳染病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2.處理出水排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3.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推薦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效果。
4.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簡易生化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后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