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協助企業開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重點監測,存在污染隱志的區域和設施周邊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規定公開相關信息。重點排污管理的化工企業勢必要按照要求在廠內開展廠區內的土壤、地下水自行監測。
在產企業在初次開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時需要編制監測方案,而在編制方案前需要盡可能了解企業的歷史情況及生產現狀及周邊情況,一方面可使布點方案更為準確,能夠為企業后續監控和動態觀測地下水、土壤的污染情況。另一方面由于在產企業廠內可能存在易燃易爆的物質,為后續采樣過程中可能產生安全防范提供可參考的依據。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頻次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的至低監測頻次如下表的要求執行。
監測對象 | 監測頻次 | |
土壤 | 表層土壤 | 年 |
深層土壤 | 3年 | |
地下水 | 一類單元 | 半年(季度*) |
二類單元 | 年(半年*) | |
*適用于周邊1 km范圍內存在地下水環境敏感區的企業。地下水環境敏感區定義參見H610。 | ||
注意事項:
1)初次監測應包括所有監測對象。
2)應選取每年中相對固定的時間段采樣。地下水流向可能發生季節性變化的區域應選取每年中地下水流向不同的時間段分別采樣。
第三方機構對土壤和地下水監測服務內容
1、項目委托+資料收集:以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形式收集企業的基本資料,查清企業所存在的污染源與主要污染物排放口,了解企業重點設施/區域的具體情況,確定企業主要污染物以及監測指標;
2、調查+檢測:根據相關技術指南制定相應的監測方案,根據監測方案建設并維護監測設施、開展自行監測,并進行采樣分析,記錄、保存監測數據,分析監測結果;
3、上報與公示:根據相關規范編制自行監測年度報告上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開監測信息。
中科檢測是專業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協助企業開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可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協助被納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的工業企業及一般工業企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