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節能評估
(1)簡介
節能評估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并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節能評估報告表或填寫節能登記表的行為。
(2)節能評估分類
節能評估分類: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源消耗量的不同,節能評估分為三種:
a.年綜合能源消費量 3000 噸標準煤以上(含 3000 噸標準煤,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 500 萬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 1000 噸以上,或年天然氣消費量100 萬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b.年綜合能源消費量 1000 至 3000 噸標準煤(不含 3000噸,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 200 萬至 500 萬千瓦時,或年石油消費量 500 至 1000噸,或年天然氣消費量 50 萬至 100 萬立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c.上述條款以外的項目,應填寫節能登記表。
(3)節能評估工作的開展應遵循以下原則
真實性原則、科學性原則、可行性原則
(4)節能評估的方法
a.政策導向判斷法
根據國家及地方的能源發展正常及相關規劃,結合項目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及能源利用條件對項目的用能方案進行分析評價。
b.標準規范對照法
對照項目應執行的節能標準和規范進行分析與評價,特別是強制性標準、規范及條款應嚴格執行。適用于項目的用能方案、建筑熱工設計方案、設備選型、節能措施等評價。項目的用能方案應滿足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項目的建筑設計、圍護結構的熱工指標、采暖及空調室內設計溫度等應滿足相關標準的規定;設備的選擇應滿足相關標準規范對性能系數及能效比的規定;是否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采取了適用的節能措施。
c.專家經驗判斷法
利用專家在專業方面的經驗、知識和技能,通過直觀經驗分析的判斷方法。適用于項目用能方案、技術方案、能耗計算中經驗數據的取值、節能措施的評價。根據項目所涉及的相關專業,組織相應的專家,對項目采取的用能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進行分析評價;對能耗計算中經驗數據的取值是否合理可靠進行分析判斷;對項目擬選用節能措施是否適用及可行進行分析評價。
d.產品單耗對比法
根據項目能耗情況,通過項目單位產品的能耗指標與規定的項目能耗準入標準、國際國內同行業*水平進行對比分析。適用于工業項目工藝方案的選擇、節能措施的效果及能耗計算評價。如不能滿足規定的能耗準入標準,應全面分析產品生產的用能過程,找出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
e.單位面積指標法
民用建筑項目可以根據不同使用功能分別計算單位面積的能耗指標,與類似項目的能耗指標進行對比分析。如差異較大,則說明擬建項目的方案設計或用能系統等存在問題,然后可根據分品種的單位面積能耗指標進行詳細分析,找出用能系統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
f.能量平衡分析法
能量平衡是以擬建項目為對象的能量平衡,包括各種能量的收入與支出的平衡,消耗與有效利用及損失之間的數量平衡。能量平衡分析就是根據項目能量平衡的結果,對項目用能情況進行全面、系統地分析,以便明確項目能量利用效率,能量損失的大小、分布與損失發生的原因,以利于確定節能模板,尋找切實可行的節能措施。以上評估方法為節能評估通用的主要方法,可根據項目特點選擇使用。在具體的用能方案評估、能耗數據確定、節能措施評價方面還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使用其他評估方法。
g.堅持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前置性
對未按規定取得節能審查批準意見和未按規定提交節能登記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發展改革部門不予審批、核準。
h.把握全面,突出重點。
2、能效服務
從降低能源消耗、優化能源成本、提高能源供給使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等方面為客戶開展能效分析工作,提供全面有效的節能解決方案,及時發現能源浪費現象,從而幫助客戶提高能效管理水平,實現可持續的節能減耗。針對將要實施或者已經實施的節能項目,客觀公正地評價節能量。
服務介紹:能源審計、能源托管、測量與驗證、能源管理培訓等